这 周
各位亲的问题都比较多
下 面
人社君挑出几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
逐一回复
参保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自缴费月的次月1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停止缴费月的次月1日起,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这位亲,你停止缴费的下个月住院的话是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哦。你要尽快去缴费,避免以后不能享受相关待遇。
亲,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
●每个人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条件允许可选择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不用另外缴费,但前提是要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
●去社区看门诊由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来保障。
具体各医保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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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带齐所有住院的发票单据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保科前台报销就可以了(地址: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二楼)。以后若发生住院凭社保卡结算就可以了。
其实这个问题人社君已经回复过了,但是人社君知道,最近都是生娃高峰期,没关系,再来统一回复一次哦!
----亲,享受的条件有两个:一是累计参加职工生育保险12个月,二是在排胎(包括生产、流产、引产)的上个月是正常参保。如果你生产的上个月没有正常参加生育保险,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哦。(在此,人社君要提醒大家,切勿在怀孕期间忽然停止参加社会保险哦!)